Monday, October 22, 2007

(新明日報)雙溪毛糯痲瘋院風波 參議會信件呈4部門 沒談妥賠償勿拆痲瘋院

(雙溪毛糯訊)雙溪毛糯痲瘋病院參議會將提呈信件給各有關部門,要求發展商在未談妥搬遷問題前,停止拆除東院建築物。

參議會主席李初成週日(21日)在記者會上披露,他們將於週一(22日)把信件呈交給高教部、文化部、衛生部、雪蘭莪衛生總監、瑪拉醫學院發展商等,並提出4大訴求,希望政府儘快給予合理解釋。

自7月發展商拆除東院122間房屋建設瑪拉醫學院至今,當局未曾以書面通知居民有關搬遷及賠償事宜,惟發展商卻已著手拆除東院房屋,令尚居住在當地的44戶居民不知何去何從。

他指出,目前東院只剩下44間房子未被拆除,而發展商也曾口頭指示東院居民可在12月搬到新興建的中院,不過依目前的建設進度來看,似乎無法如期在12月竣工。而且,發展商拆掉四周圍的空房子後,居民猶如居住在工地實為不人道,而且被拆除的房子也容易引起蚊子滋生,引發瘧疾。

盼列為國家文化遺產

“目前在還沒有談妥要不要搬、搬去哪裡、賠償多少的情況下,發展商已經開始動工拆房子,這讓我們感到非常難過。”

此外,一些經營花圃的居民也擔憂一旦搬遷後不獲土地賠償,令他們的經濟來源深受影響。

李初成說,居民們在當地住了一段時日,遠離了社會人士的異樣眼光,在當地自給自足,早已將這裡視為本身的家園,而今他們不知道家園何時會被發展的洪流取代,擔心往後又必須面對另一次的搬遷。

他表示,發展商在10月10日第一次會議時,並沒有提及搬遷賠償金及花圃產業的問題,因此,他們要求瑪拉醫學院和參議會討論有關賠償金的問題,參議會將組織一個由院長、律師、建築師及參議會代表進行談判工作,以確保所有的賠償及重新建造能夠滿足痲瘋病人的社交、經濟及人文上的需求。

根據古蹟研究者林永隆指出,東院被摧毀的建築物除了112間房子,還包括10間公共浴室、1間菜市場、1間洗衣場及1間監獄。

居民也要求政府能夠提出中院重整計劃,以修復中院理所摧毀的建築物。另外,居民也希望政府能夠將已有80年歷史的痲瘋病院列為國家文化遺產。

勿草率安置居民
發展商應規劃社區

關愛希望之谷的居民希望發展商在安排他們搬遷前,應好好規劃一個新的社區,而不是草率地將他們安置在中院的房子了事。

居民陳興說,他們在當地住了幾十年,如今不只為痛失家園感到難過,還要擔心無法適應新環境而感到心裡不安。此外,他希望發展商在修復中院房子時,能夠考慮到病人的需要及方便問題。

“每個人都有人權,痲瘋病人也是,即便是大家都反對搬遷,也應有人權保障。”

居民冼滔賢說,由於他的花圃面積較大,院長已為他爭取到一小片的土地安置他的花卉,惟新地點距離他家很遠,加上大多顧客對新地點不熟悉而減少光顧,令他的生意額下降。

12月辦花卉展

經營花圃生意的居民楊娘金希望政府不要為了發展而忽略了花農的需求,斷了經濟來源等於將他們推向死亡之谷。

居民蔡銀聲稱,發展商還沒有安頓好居民及賠償土地給他們,就強硬逼居民搬遷,而從事小型花圃的她希望能獲得土地賠償,讓她繼續種菜種花,賺取生計。

花農阿都拉希望一旦搬遷後,花圃也可以一併搬到新地點,他表示設在路邊的花圃並未受搬遷影響,公眾還是可以到花圃購買植物。

參議會主席李初成表示,由於不少公眾都誤解重新建設後的雙溪毛糯不再賣花,因此他們或會在12月舉辦“我愛希望之谷”花卉展,藉以呼籲民眾重新光顧花圃。

4大訴求

1.保障居民生活居住的權利,不會再遭受第二次的逼遷

2.解決賠償問題

3.中院重整計劃

4.將痲瘋病院列為國家文化遺產 (光明日報•200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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