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7, 2007

News: (光明日報)麻瘋院獲批禁拆 仍有官員到來巡視

■於國慶日後,承包商開始進行拆建工作。(放大)
■於週一沒有操作的神手仍停留在工地內。(放大)
■部份房屋連屋頂上的屋瓦也被拆完。(放大)
■黃錦鴻:文物部已援引法令發出庭令,禁止瑪拉工藝大學工程承包商在90天拆除雙溪毛糯麻瘋病院,以待內閣討論,能否成為保留地。
(雪蘭莪•雙溪毛糯訊)文化、藝術及文物部已於週一(3日)取得庭令,禁止瑪拉工藝大學的承包商停止拆除雙溪毛糯麻瘋病 院,但週一仍有7至8名高教部的官員到現場巡視病院內的情況,並表明當局將在拆遷事件上保持一定的平衡點,即具有歷史價值的監獄建築或許被迫拆除,但穆斯 林回教堂和祈禱室將被保留。

其中一名官員指出,當局要拆除該院的原因,是想要讓病人有更美好的生活環境。當記者詢問他是否已接獲庭令時,他竟然拋出一句“你怎麼看待這裡的病人呢?”,似乎在逃避記者的提問。

神手仍停放工地

隆雪華堂總執行長陳亞財和建築學者劉永龍,也跟隨高教部官員巡視痲瘋院環境。

《光明日報》記者於週一到現場巡視時見到於前兩天進行拆除工作的神手已停工,惟所有的拆牆工具與神手仍停放在工地內。

雙溪毛糯痲瘋病院獲悉法庭已發出庭令禁止當局繼續動工時,大家都感到欣慰。他們希望政府不要為難年老的他們,讓他們能安享晚年。

他們並不反對當地有更好的發展,但在發展的同時,希望政府能開墾另外一幅地,好好安頓已與家人失去聯絡的病人,畢竟逼遷對他們來說是非常殘忍的。

文物部發出禁拆指令
麻瘋院暫保留90天


文化、藝術及文物部副部長拿督黃錦鴻披露,文物部已援引2005年全國文物法令第27及33條文於週一發出指令,禁止瑪拉工藝大學工程承包商拆除雙溪毛糯麻瘋病院,為期90天。禁令實行期間,該部門將完成文化遺產保留研究報告,再提呈內閣討論,以保障有價值的文物遺產。

他指出,在2005年國家文物法令第27條文下,瑪拉工藝大學工程承包商受令停工90天。為了避免承包商施予小動作和以各種不同的藉口和方式繼續開工,法庭也同時發出2005年國家文物法令第33條文,即暫時保護令,為該痲瘋院作雙重把關。

根據條令,若承包商牴觸庭令,他們將被罰款5萬令吉,坐牢5年或兩者兼施。

牴觸庭令罰款5萬

他接受《光明日報》電訪時聲稱,部門專員曾於週日(2日)在承包商動工時前往阻止,但對方卻絲毫不為所動,繼續拆除雙溪毛糯麻瘋病院的屋頂圍牆,因此,該部門才決定於週一向法庭申請庭令,最終獲得批准。

“我們已知會衛生部(地主),該部門也支持我們的決定,接下來,我們將按照內閣的指示儘快完成研究報告。不過,由於此地還涉及高等教育部,因此它最終的結果如何,能否成為保留地,則需通過內閣討論和同意。”

他說,站在文化、藝術及文物部立場而言,雙溪毛糯麻瘋病院確實具備歷史、古早建築及醫療等文化遺產特色,值得內閣仔細考研。

未列入保留範圍
院方不能100%放心


住在痲瘋院已58年,現任該院參議會工作人員的李初成告訴《光明日報》記者,當他們知道停工令批准後,都感到一陣欣慰。但只要此地一天不列入保留範圍,他們就不能100%放心。

“如果90天後我們還是得搬遷,搬去那裡?搬遷費如何處理等問題?叫我們該交給誰去解決?”

他指出,病人住在這裡已60年,東區逾40戶人家是拆遷工程下影響最深的病人。大家都希望社會人士和知識分子,尤其是大馬律師公會協助他們保衛家園。

盼律師主動協助

“我們無法出去找律師幫忙,希望律師們能主動進來接觸我們,以他們的法律知識協助我們解決問題。”

現年61歲的林梅影說,她自7歲那年住進痲瘋院開始就不曾離開這裡,她辛勤照料寬大1英畝的花圃,數十年的心血實在不忍被承包商的機器剷平。她苦笑的說:“我們是病人,也是人啊,自己也要生活”,希望政府能體諒他們的處境,給他們一個安樂窩。

雙溪毛糯痲瘋病院共有306個病人,他們全部已康復。老人院住著年齡介於60至80歲的老人家,分別是95名老公公及64名老婆婆,他們都有專人照顧起居飲食。還有105人擁有自己的小房子,他們大多以種植盆栽和花草維持生計。

李家全將帶上內閣討論

衛生部政務次長拿督李家全指出,地方發展和遺產保留並不是對立的關係,只要各牽涉的部門協調合作,這件事情就能有個圓滿的結果。

他週一巡視痲瘋院後告訴記者,他將把週一的巡視狀況向衛生部長拿督蔡細歷報告,週三(5日)時,此事將帶上內閣討論,相信很快就有議決。

他指出,兩週前,衛生部首席秘書已接獲指示處理此問題,但由於涉及的部門和單位繁多,才會延伸後來的問題,包括停工與否、土地擁有權及庭令等問題。

他聲稱,他不清楚地主是誰,需要向土地局查證,也不曉得停工令是否已發出,他需要搞清楚整件事,才召各部門好好協調。

此外,李家全於週一早上在國會走廊對於雙溪毛糯痲風病院,於週日被拆除感到驚訝與不解,因為衛生部較早已指示承包商停止任何拆除行動,以申請將該院列為國家文化遺產。

他說,文物部長拿督斯里萊士雅丁也已同意這麼做,但是,有關承包商卻不聽從指示。

他認為承包商不聽指示,可能是因為相關法令還未正式頒佈;相關法令一旦製定及生效,任何人擅自拆除已被列為文化遺產的建築物就等於抵觸法令,將會受到對付。

詢及拆除痲瘋病院事件是否會影響病人時,李家全指出,政府當初是想充分利用麻瘋病院土地而決定在該區展開發展計劃,因此肯定也已為如何安頓病患做好打算。

他指出,事實上他們已經將痲瘋病人安置去擁有更先進良好設備的醫院,因此病人並不是問題,問題是如何將它正式列為文化遺產。

痲瘋病院演進表

8月8日
瑪拉工藝大學取得土地局批准,擁有痲瘋院東區部份土地,計劃興建行政及管理中心。

8月14日
痲瘋病院院長賈斯敏在國家遺產局官員協助下,成功停止承包商拆除東院東區廢置的小監獄。同一天,東區3個花圃業者接到土地局的指示,要他們必須在一個月內清空他們所霸佔的地段。

8月21日
文化、藝術及文物部副部長拿督黃錦鴻宣佈,部門將討論把雙溪毛糯麻瘋病院列為國家文化遺產,衛生部也諭令承包商暫時停工。

9月1日、2日
瑪拉工藝大學工程承包商於週六及週日悄開到麻瘋病院,以神手企圖強拆建築,受到當地居民大力阻止。

9月3日
文物部向法庭申請庭令,禁止承包商拆除痲瘋病院,為期90天。 光明日報•2007.09.03)